我是一個雙性戀女生,喜歡女生也喜歡男生,人生長達三分之一的時間都處於迷惘之中。在我成長的年代裡,沒有人會討論性傾向與認同,我等到很後來才明白,原來那時候的我一點都不奇怪。
小學階段女同學們都會偷偷暗戀男生,我也會,可是我也會偷偷窺探女同學未發育的胸部,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變態,其他女生應該不會這樣吧!雖然我也跟大家一樣從偷看A片去學習性愛,可是我關注的永遠是女生的身體,女生實在太美了。這種悸動只能深深放在心底,在青少年時期的我很困惑也很孤單。但一定要假裝很正常才行,有一次中學週記題目規定要寫對同性愛的想法,我還義正嚴辭地說這都是青少年的假想,長大了就會好轉。因為我就是這樣催眠自己的,我應該長大之後就會減退對女性身體的慾望了吧!
沒想到我一上大學就愛上我的好朋友。她是個外表偏中性、個性有點男孩子氣的女孩,家裡很保守,就算是高中就交女友也不可能讓家裡知道,雖然她的外表很容易讓人懷疑。在我們交往初期,我們兩個時常陷入一種犯禁忌、對未來無望的憂愁裡,現在可能很難想像那種必須守密的氛圍,但在大學四年裡,我們從未公開過,只能依靠著幾個知情的好友,還有BBS上少數的女同志社團,摸索著我們自己的認同。
畢業之後,她出國進修,我待在台灣,多虧了網路視訊電話與彼此的體諒,我們竟然默默撐到了第九年,她回國工作,我們終於住在一起。苦盡甘來。
我以為等到了好結局,可是沒有。
她很想跟我結婚,很想到國外生孩子,很想得到家裡的認可,很希望我能跟她一起去爭取。我當時只是隨便安撫她,因為我知道不可能。我看不到這社會的寬容大度,更不覺得自己有勇氣去向家人告白。某一天她在長久的忍耐下終於爆發了,她向自己的父母出櫃,表明自己想跟我結婚生孩子,她都想好計畫了。但她得到的是家長的崩潰,母親突然之間就病了,接著是被迫搬家,最後是她母親轉告我說,我是個好女孩,不應該被耽誤青春。
青春哪,你的女兒所有的青春時光都不快樂啊,你知道嗎?
「這個社會的本質不適合我們」,我們花了好長好長的時間才擺脫這句話的魔咒,然後一瞬間就被打回原形-這社會拒絕承認我們的存在。
我後來還是放手了。我不夠堅強到可以成為她的妻子,為她抵擋以愛為名的傷害,為她努力去跟家人協商,不管要花多長的時間。
我沒做的這一切,在往後歲月裡夜夜啃噬我的夢境。
對不起。
對不起。
對不起。
過了好多年,我慢慢地明白這個社會其實有很多問題,才會讓我以為我有問題。這次公投案,喚起我腦袋中很多如果,如果我從小就可以知道不同性傾向與性別認同,知道性與愛是什麼,我大概不會那麼困惑又孤單。如果我知道我有權利跟我愛的人結婚,不管是男是女,我大概會更勇敢迎上對方家庭給的挑戰吧!不會變輕鬆,但至少,我們不必那麼悲苦。
同志已經苦得夠久了,真的夠了。
如果社會的本質不合身,那我們就打造一個更寬闊更包容的社會,不管要花多久的時間,我們都要站在一起撐住彼此。
嘿,親愛的,我沒為你努力的,我會用一輩子的時間為所有人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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